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略)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编号:(略)
一、问题(略):(略)
现有疑问如下:(略)
答:(略)
二、问题(略):(略)
答:(略)
三、问题(略):(略)
要求澄清的问题:(略)
要求澄清的问题:(略)
答:(略)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略)
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