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略)
二、招标项目:(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预算(略).(略)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间:(略)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如非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五)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报价人开标现场须提供材料:
(一)采购报价单(密封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人事档案数字化等资质材料,提交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承诺函(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当日提交)。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联系人:(略)
七、开标时间:
由本项目的投标代表人持报价密封函及报名时规定提交的完整纸质版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
八、评标方式:(略)
附件:(略)
福建警察学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