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我局拟协议出让(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情况
序号 | 地块位置 | 拟出让地块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使用条件 |
(略) | 点军区求是路 与童家冲路交会处 | (略).(略) | 商务金融用地 | (略) | 容积率不大于(略).(略),建筑密度不大于(略)%,绿地率不小于(略)%,建筑限高(略)米,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略)个车位。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公示期:(略)
四、用地申请登记
公示期限内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持用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一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略)办公室(点军区江南大道(略)号)提出书面用地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与公示截止时间一致,上述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