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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企业诉求办理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拟建项目广西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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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南宁市企业诉求办理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略)号)以及南宁(略)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关于审批南宁市企业诉求办理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进行评审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略).项目满足至少(略)名用户同时在线服务需求,满足南宁市未来(略)年企业诉求办理数据业务信息化的建设需求。

(略).预计(略)年后的数据量为(略)TB。

(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为第二级,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为第二级。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南宁市企业诉求办理后台业务系统、微信小程序以及密码应用等内容。

四、项目总投资:(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下一阶段建议进一步优化应用系统功能模块。

七、请按照实施方案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建设,软硬件部分务必按照市场实时正常价格编制,不得偏离正常价格轨道。请按照已通过测评的密码应用方案,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密码保障系统的建设,并通过系统密评验收,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有关规定选购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管理软件等,严格按要求推进建设。

八、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招投标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委重新批复实施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报我委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批复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将建设进展情况向我委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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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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