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机电工程施工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发布时间:(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略)
问题(略)、招标文件P(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略)“((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未明确设定或隐性限定设备品牌及型号选择范围。如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引用了某品牌设备及型号,仅视为设计技术参数时选定的参考对象,投标人在设备选型时,选择“相当于”或“优于”设计参考设备品牌及型号。” 招标文件p(略) 重点评审表“一、主要设备选型评审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选型、品牌、参数,进行综合评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对设备选型、品牌、参数的格式要求,是否取消招标文件P(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略)“((略))中“投标人在设备选型时,选择“相当于”或“优于”设计参考设备品牌及型号。”和“招标文件p(略) 重点评审表‘一、主要设备选型评审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选型、品牌、参数,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请澄清。回复:(略)
招标人(签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