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 (略)月(略)日(略)点(略)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略).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时间:(略)
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略)、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略)、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略)、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略)、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