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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受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固投强度(万元/亩)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宗) |
YC(略)-GQ-A(略)-(略)/(略) | 万春一路以西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万的整数倍 |
二、有意竞买者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投入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略)室(略)号报名箱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以到达指定银行账上时间为准),报名同时截止。(竞买人需符合招拍挂文件规定的竞买资格要求)。 三、(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开箱并确定出让方式。经审查,对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达到二家以上(含二家)时,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不足二家时,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截止。拍卖(挂牌)地点均在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依法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网址:(略)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略)、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略)
(略)、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略)
(略)、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