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东县X(略)佛黄线升级改造工程 |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佛罗社区居委会起点于佛罗镇,终点止于黄流镇 |
| (略) |
| 工程改造路线全长(略).(略)km,路基宽度 (略).(略)~(略).(略)m,道路等级分为三级公路和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段时速(略)km/h,城市支路段时速 (略)km/h,路面结构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略) |
| 本项目为改扩建道路,在原有线路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其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都有积极作用。但项目建设期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本评价认为,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 ((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的第(略)条“农村公路建设”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略))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略)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略))项目选址与生态保护红线是相符的。 |
| 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经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从环境方面,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本项目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SO(略)、NOx排放总量。故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标准。 |
| 通过设置工地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沉砂池处理含泥浆废水、水土保持措施及合理进行施工组织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技术上是可行的。环保措施实施起来成本低、方便快捷,因此经济上具有合理性;上述措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工艺和案例,运行稳定且长期有效,只要建设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上述的保护措施完全能够有效缓解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产生的影响也结束。 |
| 大气环境:(略) |
| 项目运营期间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风险,因此,该项目的运营不存在较大的风险源。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因交通事故和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遗漏、爆炸、燃烧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