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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龙岗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河长湖长设置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龙岗区最新三级河长湖长名单((略)年(略)月)向社会公告。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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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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