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略)
[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标的物介绍下方)及拍卖须知]。
评估价:(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略))拍卖方式:(略)
((略))竞价规则:(略)
四、特别提示
((略))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本公告的内容文字、照片和视频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略))如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略))本公告中拍卖标的物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在过户办证过程中,如不动产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部门的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权利。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和税费负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权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权裁定送达买受人后(略)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属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应负担的税费,并在缴纳完毕后(略)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原件,到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及税费退还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该税费。
如果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略)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七、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略)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在竞拍开始的(略)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结束之日起(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如果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者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的其他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但需在本次拍卖流拍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略)日内将差价款全额缴至本院。如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十五、竞卖人如需抵押贷款的可与已签订纪要银行联系,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咨询银行,但需保证银行贷款最迟发放到法院时间为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时间。
十六、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示、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 :(略)
联系人:(略)
微信公众号:(略)
联系地址:(略)
承办法官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拍卖信息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刊登。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联系(略):(略)
联系地址:(略)
特别提示:(略)
贷款须知
(略)、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己与法院签订会议纪要的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拍卖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略)、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略)、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盘锦市范围内的权证齐全、权属清晰并已腾空的住宅、工业产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出让土地。竞买人与银行在协商贷款前,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略)、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法院在收取竞买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告知法院的首付金额后,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如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将不接受以贷款方式缴纳成交款,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略)、拍卖标的物产权登记的委托:(略)
(略)、竞买人应如实向银行和法院确认系夫妻共同购买或个人单独购买,并根据权利人实际情况签署《抵押合同》,若因竞买人虚假陈述损害他人利益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略)、贷款发放时间:(略)
(略)、法院在收取全部拍卖款项或银行付款保函后,出具产权过户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收款收据》等文书,并将上述法律文书原件交予银行,由银行根据委托权限,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略)、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