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自(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略))位置:(略)
((略))规划用途:(略)
((略))土地性质:(略)
((略))产权面积:(略)
((略))利用现状:(略)
((略))参考价:(略)
二、特别声明:(略)
本次拍卖的房地产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其已承诺拍卖成交后限期搬离。
三、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未办理委托,本院将依据淘宝网自动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略)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略)
五、咨询、展示时间:(略)
本院已委托网拍辅助机(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服务,(略)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联系电话:(略)
六、拍卖方式:(略)
七、免责声明:(略)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略)
九、拍卖信息公示:(略)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略)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委托咨询及看样:(略)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