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年(略)月(略)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略) | 盐环审〔(略)〕(略)号 | 《(略)省道射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 (略)年(略)月(略)日 |
附件:盐环审[(略)](略)号关于《(略)省道射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略)
三、联系单位:(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电子信箱:(略)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