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略)年产(略)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略)、项目名称:(略)
(略)、项目内容:(略)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略)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略)、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略)
(略)、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略)
(略)、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略)
(略)、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略)
(略)、声环境影响分析:(略)
(略)、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略)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略)、废水:(略)
(略)、废气:(略)(略)、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相应标准,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
(略)、噪声:(略)
(略)、固废:(略)
(略)、环境风险:(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步结论
(略)年产(略)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用地性质符合义乌市域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浙江省和义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略)、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略)、公众对于该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略)、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略)、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略)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审批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建设单位:(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