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抽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鹰潭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二、此次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略)
三、抽选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购单位按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采用抓阄的方法确定该项目的第一、二、三候选人,由第一候选人负责该该项目的招标活动。若第一候选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自动放弃,则顺延至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公告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联 系 人:(略)
六、对代理机构的要求
(略).资格等级:(略)
(略).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略).其他要求:(略)
(略).不存在被限制申请的情形或同时申请的情形。
(略).本次抽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略).申请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抽选人均不予受理。
(略).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略))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略)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略))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略))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略)个月的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章,按规定应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需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略))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略))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招标代理抽选。
七、抽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