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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拟建项目江西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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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建设应用的通知》(环评函〔(略)〕(略)号)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推动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局将建立鹰潭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专家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环评机构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人员。

二、入选专家库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熟悉本专业、行业的国内外相关情况和动态。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略)年以上;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略)岁,对专家库紧缺的或特需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市、县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的相关在职人员,不得入选专家库。

三、专家征集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优先考虑单位推荐方式,但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鹰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分行业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入库并公示。

(三)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四、其他要求

(一)专家申报需填报《鹰潭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单位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专家库管理

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更新调整,对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在审查中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专家,从专家库中撤出并取消其相关评审资格。

六、联系方式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科杨妍豪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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