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略).(略).(略).(略)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略)年(略)月(略)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漳州市龙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长洲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龙海区榜山镇长洲村 | (略)JA(略)W(略) | (略)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长洲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龙海区榜山镇长洲村 | (略)JA(略)W(略) | (略)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