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略)上(网址:http:(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详细情况请自行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咨询)
标的物议价:(略)
特别提醒:
(略).竞买条件:(略)
(略).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不动产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略).该房产已查封,无抵押,不动产处于空置状态,拍卖标的物前述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为预告登记面积。交付后若实际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有差异的,由买受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原购房合同约定,自行与开发商进行差价结算。实际面积大于预告登记面积需补足差价的,差价款由买受人承担;
(略).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取暖费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略)反馈的信息,物业费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于可能涉及违法、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具体费用请买受人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确认。
(略).本院经双方当事人议价决定标的物起拍价,根据法律规定,参照该价值作为本宗标的的市场参照价。受拍卖网站限制,标的物市场价为双方议价,标的物产权证号、面积详见《附件》中的对应内容,《附件》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不动产相关部门登记为准,其他房产信息状况等,请意向(略)或联系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略)
(略).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略).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略).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交付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略)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略)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略)日与本院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略)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略)%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略)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略)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略).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https:(略)
(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略)
(略)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略)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我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略)-(略)(杨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