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陵水清水湾游艇码头口门航道维护性疏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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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清水湾游艇码头口门处附近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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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游艇通航要求,需对清水湾游艇码头出海口航道进行维护性疏浚。 |
| ((略))海洋水文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论 涨急时刻流速改变的区域主要出现在疏浚区的东北侧,落急时刻则主要出现在疏浚区的东南侧,流速改变的最大幅度只有(略).(略)cm/s,流速改变幅度大于(略).(略)cm/s的范围的最远距离只有约(略)m。可见本项目实施后对水动力的影响范围和幅度都较小。 ((略))水质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超III类和超IV类海水水质,但影响面积较小,只要集中在施工源点附近的局部海域。因此,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水质环境的影响较小。 ((略))对地形地貌与泥沙冲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完成以后,航道疏浚区由于水深增加,流速略有减小,本项目实施后引起的冲淤幅度大于(略)cm/a的最远距离在(略)m左右。从淤积强度和范围来看,本项目工程引起的地形变化范围和幅度都较小。 ((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过程悬浮泥沙的扩散可能会对附近的底栖生物、渔业资源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用海需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的总金额约为(略).(略)万元。 ((略))对船舶碰撞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疏浚范围位于游艇码头口门航道处,施工期间,疏浚作业将占有一定的海域空间,牵引船配合抽砂排疏浚时与进出游艇码头的其他船舶难免发生相互干扰,船舶碰撞几率增高,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在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与海事部门共同协商,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加强船舶的管理,尽量减少牵引船对海上交通的影响。 |
|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略)-(略)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 年)》《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略)年修编)》《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略)年版)》等的要求。 |
| 疏浚区域位于清水湾游艇码头出海口门处航道,地处清水湾旅游度假区,已有供电、船舶油料、生产、生活用水供应设施,可为船舶提供油料及用水,施工船舶所需的生活用品及食品可通过当地购买补给。附近陆路交通、无线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可满足施工船舶及船、岸之间的通讯需求。因此,本地区外部建设条件较好,具备开展航道疏浚施工的条件。因此,项目选址的区位和社会条件能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项目区域水深不满足通航需求,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该水域的水深条件。本项目实施后对水动力的影响范围和幅度都较小。项目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收集上岸交由资质单位接受处置,严禁排海;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对海域水质生态环境影响很小。因此,选址区域的自然环境条件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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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区附近海域的水质监测;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生态补偿。 ((略))悬浮泥沙防治措施 施工前申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严格在施工作业范围内施工;采取合适的施工工艺及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开展跟踪监测,监控悬浮物浓度。 ((略))污水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处理。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经船舶配套设置装灌油污水的(略)接收处理。 ((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及时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分拣出(略)接收处理;施工产生(略).(略)m(略)的疏浚物全部吹填至项目位置西北侧沙滩。 ((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属自然排放。要加强管理,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 ((略))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
| 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略)-(略))中的一类标准;沉积物质量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略)-(略))中的一类标准;贝类生物体内污染物质含量评价标准采用《海洋生物质量》(GB(略)-(略))规定的一类标准值,其它甲壳类、鱼类和软体类目前国家尚未颁布统一的评价标准,生物体内污染物质(Hg、Zn、Pb、Cd、Cu)含量评价标准采用《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中规定的生物质量标准,石油烃含量采用《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中规定的生物质量标准。 |
| ((略))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台风多发期施工;强化对进入该区域施工的施工队及负责人的安全防护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应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措施。 ((略))通航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的管理;施工作业开工前按规定向海事局有关部门申请办妥水下施工作业手续;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略))溢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船舶管理,避免施工船舶与过往船只发生碰撞、引发溢油事故;妥善收集、安全处置施工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严禁将污水直排入海,以保证不发生污染物污染水域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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