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海南洋浦宏浦加油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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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社区居委会吉浦路国税后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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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占地面积(略).(略)m(略),站房建筑面积(略)m(略),主要为站房、罩棚、加油岛、储罐区、配电房等。加油部分:(略) |
|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及用地要求。项目在运营期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设施的同时,做好废气治理、废水治理、防渗措施、危废管理、风险防范工作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综上,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落实环保措施后,从环境角度看项目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F(略)机动车燃油零售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查询海南省发改委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略)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略)年版)》中禁止准入事项。本项目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用地项目。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加油站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储油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项目储油罐属于密闭容器,同时汽油收发系统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属于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 本项目属加油站项目,现有加油站主要废气污染源是储油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已采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三次油气回收均为密闭收集,属于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琼环气字〔(略)〕(略)号))相符。 |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址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书(详见附件(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国税后侧,根据儋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洋浦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发展区(详见附图(略)),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选址要求。 |
| 本项目销售的汽油、柴油属于常规燃料,氢气为清洁燃料,均不在《高污染燃料目录》所列条目内。项目所用能源为电力,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
| 根据《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略)](略) 号),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挥发性有机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次改扩建项目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略).(略)t/a。 本项目改扩建完后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全厂排放总量为(略).(略)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 |
| (略)、大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损耗(以非甲烷总烃计,主要包括储油、卸油、加油过程)、备有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加油站运营过程产生的少量臭气浓度以及卸氢、储氢、放散系统产生的少量泄漏的微量氢气。由于氢气为清洁能源,不产生污染,因此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 ((略))油气:(略) |
| 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引用儋州市生态环境局(略)年(略)月(略)日发布的《(略)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年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略).(略)-(略)),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略)、NO(略)、PM(略)、PM(略).(略)、CO和O(略)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本项目特点,为了解项目区域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略)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月(略)日在该点位连续监测(略)天,每天采样(略)次,监测点位位于项目区域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现状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限值。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略)年度)》的结论可知:(略) |
| (略)、地下水环境 地面硬化储罐为SF双层储罐,同时对储油罐区(含地下油管)进行重点防渗;对罩棚、化粪池、隔油池进行一般防渗;对站房进行简单防渗。根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略))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储罐液位仪测漏系统选用A类系统(即诊断储罐和与储罐相连通管道是否发生渗漏的系统)。 (略)、环境风险 ((略))防火,防雷,静电接地设备,泄漏监测装置 ((略))在排气管设有防火罩;在储罐等易产生泄漏的区域设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设置独立避雷针及独立避雷装置;设立紧急关断系统。②定期对槽罐设备、阀门等部件进行检查、维修、更换,防止因腐蚀、磨损、密封不严导致泄漏。 ((略))加氢站内顶部易积聚泄漏氢气的场所,均应设置空气中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氢气含量达到(略).(略)%时应报警,达到(略)%时应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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