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第一次起拍价:(略)
第二次起拍价:(略)
二、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略)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认在房产所在地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可致电当地有关部门咨询限购政策,若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所涉及的税费按当地现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将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价格情况由双方当事人议价决定。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以下银行是否可为竞买人提供拍品按揭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可向银行提前咨询、申请:
(略)、中国银行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略)、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略)、江苏银行工农支行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略)、南通农商银行(崇川支行)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