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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莫高大道3之17号第01单元21层21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甘肃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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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详情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莫高大道(略)之(略)号第(略)单元(略)层(略)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窗体顶端拍卖公告

郑重声明:(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略)上(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请务必自行前往本市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视为竞买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略)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略)分钟。

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略)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已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提供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起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涉及的物业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成交后的处理:(略)

十、拍卖保证金及尾款的支付:(略)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具体情况冲抵拍卖产生的损失、差价及相关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依法强制执行。

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略)

十一、保证金充值说明:(略)http:(略)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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