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租人)的丰惠镇通明村埭河池塘发包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在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略)号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 标 人 | 报价(元/第一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肖军 | (略) |
公示期限自(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租人)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