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鸭江镇三元村黄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略)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略)?'项目':'项目'" __ko__(略)="ko(略)">项目名称:(略) -(略)?'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略)="ko(略)">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略) " __ko__(略)="ko(略)"> 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拍卖时间:(略) 网上地址:(略)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出让未设置底价,采用网上增价报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前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采矿权出让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人:(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略)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文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义务。矿山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做到资源分级利用,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及时、足额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采矿权资源开采完毕或出让到期终止后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恢复并通过验收。 (三)按照相关要求,该采矿权实行“净矿”出让,“净矿”出让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略).(略)万元,在出让收益外单列,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竞买人在报名前须自行开展必要的现场踏勘,查询相关报告、协议、凭据等资料,了解具体支付方式及转接要求(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略) 本公告在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 | ||||||||||||||||||||||||||||||||||||||||||||||||||||||||||||||||||||||||||||||||||||||||||
相关项目:(略)武隆区鸭江镇三元村黄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