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地块基本情况概述
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黄龙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村,地块东侧为南大路辅路,南侧为黄龙路,西侧、南侧为新西路,占地面积为 (略) m(略)(约(略) 亩)。
项目地块内历史为农用地,主要为农田,种植水稻;(略)年,地块内进行土地平整工作,无外来填土,地块平整为空地后,(略)年作为高速路建设的临时砂石堆放场并建有临时工棚,(略)年至(略)年地块内为空地;(略)年因为疫情建设了健康驿站,目前项目地块内健康驿站已闲置,尚未拆除,植被茂密,整体环境感官较好。
(略).(略)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也发布了《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略)〕(略)号)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福建省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环保标准体系,为开展建设用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基础支撑。
根据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出具《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黄龙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南规函〔(略)〕(略)号),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略))和零售商业用地(B(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按照第(略)受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项目地块内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以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略).(略)调查报告提出者、调查执行者、撰写者
调查报告提出者:(略)
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资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对该地块的使用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与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并通过表层土壤快筛检测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现根据监测结果,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略).(略)-(略))等要求编写了《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黄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送审稿)》。
(略).(略)调查执行情况及结果
本次地块调查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于(略)年 (略) 月 (略) 日完成调查报告撰写。结论简述如下:
((略))场地历史调查:(略)
((略))地块现状调查:(略)
((略))为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调查通过表层土壤快筛检测的方式了解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现状。土壤快筛采样及监测工作于 (略) 年 (略) 月 (略)日进行,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在地块内共布设 (略) 个土壤快筛监测点,土壤快筛检测项目为 PID 和 (略) 项重金属(镉、砷、铜、铬、镍、铅、汞、锌、锰)。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部分气态无机物浓度较低,砷、镉、铜、铅、汞、镍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总铬、锌、锰含量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略)/T(略)-(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略).(略)-(略)),若初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略)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综上,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黄龙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