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年(略)月(略)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略)小高寨磷矿(变更(略)万t/a)开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 日((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略)室,(略)-(略)
邮编:(略)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 (略)小高寨磷矿(变更(略)万t/a)开采项目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小高寨 | (略) | (略) | 本项目属变更项目,位于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小高寨。《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略)年(略)月(略)日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略)〕(略)号)。后因场地、开拓系统等主体工程发生变动,(略)小高寨磷矿(变更)“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于(略)年(略)月(略)日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略)〕(略)号),小高寨磷矿取得环评批复后对矿山进行了建设,现处于生产调试阶段,未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略)年(略)月(略)日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略) 本次变更为(略)磷化工深加工厂对磷矿石的需求,公司拟将小高寨磷矿生产规模由(略)万t/a扩能为(略)万t/a,低品位原矿(约(略)万t/a)经皮带运往小高寨磷矿选矿厂洗选,高品位原矿(约(略)万t/a)汽车运往贵州芭田磷化工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磷化工基地利用。变更后工程内容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行政生活福利设施等。 矿山建设投资(略).(略)万元,变更后新增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略).(略)%。 | (一)施工期 (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采取降低落差和喷雾降尘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职工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小高寨磷矿选矿厂生产补加水等,不外排;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 (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略).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地填平,不外排;井筒施工废石用于井下充填,不外排;施工中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送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职工生活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 (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充填楼采用砖混结构和喷雾洒水系统,尾矿、水泥卸料混合粉尘由集尘罩+气箱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略)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略))主工业场地设置水泥筒仓(略)座,水泥筒仓进料粉尘分别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略)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略)#水泥筒仓净化后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略)#水泥筒仓净化后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略))高品位原矿中转场、高品位原矿堆场分别采用棚架式半封闭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并采取编织布覆盖措施;尾矿压滤及中转场采用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进料点、下料点降低落差并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原矿胶带运输走廊采取封闭式措施;化验室粉尘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各场地厂界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本项目已建矿坑水处理站(略)座(规模:(略) ((略))主工业场地矿部生活区、职工生活区分别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略)座,处理规模分别为(略)m(略)/d、(略)m(略)/d,食堂污水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A/O+MBBR高效脱氮除磷)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标准,其中总磷达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表(略)中(瓮安河流域) 总磷排放限值(略).(略) mg/L要求后,进入小高寨磷矿选矿厂作选矿生产补加水,不外排。 ((略))尾矿压滤及中转场渗滤液、尾矿压滤机滤液经滤液收集池(容积(略)m(略))收集后泵回尾矿浓密机,不外排。尾矿浓密机溢流经回水管道进入小高寨磷矿选矿厂循环利用,不外排。 ((略))主工业场地初期淋滤水,分别经淋滤水收集池(略)(容积(略)m(略))、淋滤水收集池(略)(容积(略)m(略))、淋滤水收集池(略)(容积(略)m(略))收集后引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 ((略))车辆轮胎冲洗水,分别经车辆轮胎冲洗水池(略)(容积(略)m(略))、车辆轮胎冲洗水池(略)(容积(略)m(略))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化验室废水,由专用收集桶收集,经pH调节至中性后进入小高寨磷矿选矿厂作选矿生产补加水,不外排。 ((略))主工业场地机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 (略).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机修车间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略).(略)m,K≤(略)×(略)-(略)cm/s;或参照GB(略)执行。场地淋滤水收集池、车辆轮胎冲洗水收集池、尾矿压滤机滤液收集池、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矿坑水处理站污泥池、机修车间、化验室、尾矿压滤及中转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略).(略)m,K≤(略)×(略)-(略)cm/s;或参照GB(略)执行。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隔振设施;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主工业场地、北回风竖井场地(二期)四周修筑围墙;北回风竖井场地(二期)靠近村民点处修筑隔声围墙,墙体顶端安装隔声屏,设置绿化隔离带。各场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略)类标准;敏感目标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略)类标准。 (略).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略))废机油、废液压油、在线监测废液、废酸液、废碱液、含重金属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职工生活区危废暂存间((略)m(略)),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改造、危险废物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等相关要求执行。 ((略))采矿废石、尾矿、充填楼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物料全部充填地下采空区。 ((略))矿坑水处理站污泥、各收集沉淀池污泥作为矿石送小高寨磷矿选矿厂洗选利用。 ((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略).生态保护措施 按设计要求留设边界、村寨、河流、高压线塔等保护矿柱。在重点保护目标附近设岩移观测点,并密切注视矿区范围内的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新建房屋及保留原有住户,力阻农民在其下土地上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矿山闭矿后及时复垦,加强各场地绿化,落实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