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起(略)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安康市中级人(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
变卖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略)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略)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规划面积与实有面积如存在差额,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面积差额及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测量,未看样及已看样的实际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面积、现状的所有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做房屋能够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无法过户的责任,请有意竞买者提前咨询相关规划、不动产部门(根据法院在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该房屋尚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因本次拍卖形成的契税、费,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依法确定税费负担的相关主体,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略)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https:(略))
(略)、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