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略)(以下称“杭交所”)((略))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标的名称 |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之舟人才公寓商铺(略)号(略)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略)ZL(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略)-(略) |
出租底价 | (略)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王先生 叶小姐 | 联系电话 | (略)-(略) (略)-(略)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略)号泛海国际A座(略)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 (略)、出租方已取得租赁房屋所在地块编号为浙((略))杭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的不动产权证,证载座落为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新浦路(略)号(滨之舟人才公寓),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权利性质为出让/公共租赁住房,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略)、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之舟人才公寓商铺(略)号,目前为空置状态,租赁面积约(略).(略)㎡,系不动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略)、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卷闸门、水电表等以现场实际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构筑物的完好。 (略)、租赁房屋所属地块不动产权证附记记载:(略)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略)元/年 | |
出租面积(㎡) | (略).(略) | ||
租赁期 | (略)年 | ||
起租日 | 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 ||
免租期 | (略)个月,自交付之日起(略)个月。提前退租不享有免租期,租金不减免,具体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 |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略)%,直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首年(略)个月租金,该保证金不是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仅是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担保。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时向相关单位足额缴纳因承租方使用产生的水、电、通信等费用,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或拒不缴纳,出租方可代为处理,费用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承租方追偿。因前述原因致使履约保证金减少的,承租方负有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补足的义务。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按时缴纳。 | ||
出租用途要求 | 承租方在配套用房内不得住人;不得经营宾馆旅店等;不得从事噪声或环境污染严重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承租方从事的各项活动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业以及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城管等部门不准经营的项目。承租方需按国家规定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按要求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承租方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未经出租方事先同意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如承租方违反此条款属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略)、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略)、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略)个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现场所在地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略)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略):(略) | ||
处置方式 | (略)、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略)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略)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略)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略)时至(略)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略)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