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南方电网数字(略)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产品代工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略);
(略).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南方电网数字(略)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产品代工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略),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略).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略)项目概述:(略)
(略).(略)招标范围:(略)
标的(略)南方电网数字(略)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产品代工制造服务采购,主要包含:
拟对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设备开展委托生产采购,根据招标方的硬件规格和软件版本要求生产招标方所属品牌的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产品,包括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主机、ODF模块、智能运维模块(OTDR)、电源模块、光配配套通信单元、智能屏柜等。完成软硬件封装、出厂检查、产品包装、物流发货、售后质保等工作。
(略).(略)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略).(略)资格审查方式:(略)
(略).(略)招标分类:(略)
(略)、协议期内
((略))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略)%,+(略)%)。
((略))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略))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略)、协议期届满时
((略))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略))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略)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略))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略))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略).(略)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供货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 备注 |
(略) | 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产品代工制造服务采购 | 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代工制造服务 | (略).(略)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略) | 合同签订后(略)天内(具体以订单合同签订为准) | 否 | / | / | (略)年南方电网数字(略)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产品代工制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智能光纤配线机器人的委托生产服务,根据招标方的硬件规格和软件版本要求生产招标方所属品牌的产品(根据招标方提供的产品专利、设计、技术文件和招标方需求,包工包料生产有关产品),完成软硬件封装、出厂检查、产品包装、物流发货、售后质保等工作),实际委托加工制造服务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招标方书面发出的(订货通知单)数量为准。南方电网数字(略)为合同签订的主体。 |
备注:(略)
((略))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略))报价方式:(略)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
为避免恶意竞争,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各单价最高限价金额之和,如低于各单价最高限价金额之和(略)%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结算方式:(略)
(略).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略)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略)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略)-(略)年报告。如(略)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略)-(略)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略)-(略)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略)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略)-(略)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略)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略);
(略).招标文件获取
(略).(略)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略)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略)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略)(略)(www.(略))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略)
投标路径:(略)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略)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略)
(略)操作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略).(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略)
获取结束时间:(略)
(略).(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略).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略)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略).(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略).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略)线上方式开标。
(略).(略)开标时间:(略)
(略).(略)开标地点:(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略)(www.(略))”上发布。
(略).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略).(略)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略))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略))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略)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略).(略)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略)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略).异议及投诉
(略).(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略))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略))异议事项;
((略))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略)
异议递交方式:(略)
异议递交电话:(略)
注:(略)
(略).(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略)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略)
(略).(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略)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略).招标公告附件
((略))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略)
(略)年(略)月(略)日
(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略);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略)章) | (略); |
联系邮箱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异议的对象 | (略);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略);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略);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