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福建警察学院决定采用政府公开招标形式采购“(略)运营”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采购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服务。为实现校内课程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需要,本项目计划采购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及智慧课程运行服务,包括智慧课程建设及运行服务,相关课程视频包装和教学案例拍摄制作等。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略).提供完整课程(含智慧课程)拍摄制作上线服务;
(略).提供在线课程资源更新;
(略).教学各类短视频资源制作和后期包装;
(略).数字化教学(略)上线等;
(略).申报相关项目的说课视频和教学实录拍摄制作;
(略).(略)运行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共计(略)万元,分两年支付。
三、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四、方案征集要求
(略).请提供公司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法人委托书原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应是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略).应征方案材料内容清单:(略)
(略).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略).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略).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略).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五、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
(略).应征单位报名时间:(略)
(略).应征单位方案递交时间:(略)
(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方案技术部分及资格部分),统一用A(略)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电子版方案以PDF格式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略)@qq.com,纸质版方案寄送至地址:(略)
(略).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六、评选办法
(略).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供应商。
(略).本次征集项目将由采购人评审出本项目的最优招标方案,采购人公开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招标方案,亦可在本次招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福建警察学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