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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儋州市那大镇军屯新区南京路与东坡路交汇处一栋4层商业楼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海南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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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详情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儋州市那大镇军屯新区南京路与东坡路交汇处一栋(略)层商业楼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略)上(网址:http:(略)/(略)/(略);户名:(略)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略)为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一、拍卖标的:(略)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特别提示:(略)

((略))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原权利人缴纳税费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过户费用及拍卖房产可能产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物业费以实际欠费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行政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咨询。

((略))成交交付后,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他人严禁故意毁坏交付标的物,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对实施毁坏者进行司法拘留,造成损失的财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略)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略)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六、((略))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略))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略))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请注明“((略))琼(略)执恢(略)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略)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略)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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