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法院拍卖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星星港湾花园琴海居(略)幢房产(含固定装修及室内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
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https:(略)(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星星港湾花园琴海居(略)幢房产,权证号:(略)
该房产室内固定装修,装有地暖、中央空调、光伏、阳光房、假山水池,含室内动产,详情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交付以评估报(略)确认,该房产(略)年度欠缴物业费(略)元。四至:(略)
特别提醒:(略)
(略)、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略)、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前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
评估价:(略)
特别提醒:(略)
(略)、海宁农商银行可提供“拍易贷”等融资服务,具体业务可咨询联系人:(略)
(略)、杭州联合银行海宁支行可提供“按揭贷款”、“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融资服务,具体业务可咨询联系人:(略)
(略)(略)海宁支行,联系人:(略)
(略)、宁波银行海宁支行,联系人:(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略)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缴纳过户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对此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也不承担因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略)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略)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自行支付,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该税费)。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略)
六、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
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略)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略).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
十一、特别提示:(略)
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略)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略),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联系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海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