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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桃园新村75幢第2层至3层201、3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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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桃园新村(略)幢第(略)层至(略)层(略)、(略)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镇 江 市 丹 徒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丹徒区人(略)上(网址:http:(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参考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家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略)

四、咨询、展示时间:(略)

五、拍卖方式:(略)

六、免责声明:(略)

七、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略)

八、拍卖信息公示:(略)

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略)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略)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应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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