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略)上(网址:http:(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一)标的物土地实物状况
((略))面积:(略)
((略))土地形状:(略)
((略))地形、地势:(略)
((略))土壤、地质:(略)
((略))土地开发程度:(略)
(二)标的物建筑实物状况
((略))建筑规模:(略)
((略))建筑结构:(略)
((略))设备设施:(略)
((略))装饰装修:(略)
((略))空间布局、层高:(略)
((略))建筑用途、建筑功能:(略)
((略))外观:(略)
((略))新旧程度:(略)
(三)标的物权益状况
((略))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略)
不动产坐落:(略)
((略))标的物其他权利状况
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略)
抵押状况:(略)
租赁或占用情况:(略)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
特别提醒:
(略).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略).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略).该标的可能存在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略).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利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房产过户会产生额外税费,上述税费依据税法规定的承担,在此提醒买受人注意;
(略).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
(略).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家属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使用人应自觉腾空房屋并交付,若届时不自觉交房,法院将强制腾空,完成该程序需要一定时间;
(略).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略).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略).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略).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略)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略)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略)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情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五、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略)日与本院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略)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略)%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略)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略)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略).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略)
(略)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略)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署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本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略)-(略)(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