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略)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略)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略)
询价:(略)
保证金:(略)
【特别提醒】:(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略):(略)
(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略)、初步定于开拍前三日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略)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略)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它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注:(略)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http:(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