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岭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麓岭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略)
(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略).(略).(略)/商务部分/资信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中,“(略).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略)
(略)、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略)条 补充条款/(略).(略)履约担保中,补充“履约担保退还:(略)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