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略)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略)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房屋税率:(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略)、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略)
(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
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
买权权(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国拍法服看样工作人员咨询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