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就食堂相关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略)
二、采购项目:(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投标资格:
(略).(略)、合作社,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具备相关货物的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具有配送中心、专门配送人员,有专用储备仓库,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有相应的农残、药残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略).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水产品等种养殖基地或有一定的供应基地证明;
(略).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猪、家禽定点养殖基地或稳定的供肉基地证明等,实行定点屠宰;
(略).豆制品等所代理的品牌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工商执照、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授权证明、区域性知名品牌证明等)。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三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主要以相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处罚为参照)。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未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略).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报名):
(略).有效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略).相关基地、配送中心、专用储备仓库、冷库、配送专用车辆及其它设施设备等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照片、行驶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拟代理品牌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略)号楼(略)室)。
八、领取标书时间: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现场领取标书。
九、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止。
十一、开标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开标。
十二、开标地点:
(略)(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略)号楼(略)室)。
十三、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略).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招标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