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含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政治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职能,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监督,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顽疾,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履职担当,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利剑作用。
根据市县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联系电话:(略)
来信请寄:(略)
电子邮箱:(略)
接听电话时间:(略)
巡察联系箱地点: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大楼门口
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大院门口
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一楼大门口
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略)办公室门口
接访地点:(略)
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略)年(略)月(略)日。
特此公告
中共鹰潭市委第二巡察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