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年下半年到(略)年上半年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略)号,自(略)年(略)月(略)日起施行)等规定,我局针对近期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环评文件编制中存在不负责任、粗制滥造、把关不严、环评质量较差的现象,组织人员对(略)年下半年到(略)年上半年受理审查的环评文件进行疏理和总结,共涉及(略)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审核,(略)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标准适用错误、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遗漏重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略)月(略)日,我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分别告知(略)家编制单位和(略)名编制主持人,并对收到的有关申辩材料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有关陈述申辩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我局不予采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七条相关规定,对(略)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略)名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还有(略)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略)名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暂不作失信记分。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略)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略)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略)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略)年下半年到(略)年上半年受理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 单位 | 存在的质量问题 |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 失信记分依据 |
(略) | (略)年产(略)t/a七烯甲萘醌、(略)t/a四烯甲萘醌、(略)t/a异栎素、(略)t/a地衣多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 (略)、工程分析数据有误,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分析缺失; (略)、废水走向不清,地表水预测参数选择错误,预测结果错误; (略)、所提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等情形。 | 深(略)((略)H) | 梁旭 BH(略) | 由于受理时间在《监管办法》执行时间之前,所以暂不扣分,作出通报批评处分。 | 由于受理时间在《监管办法》执行时间之前,所以暂不扣分,作出通报批评处分。 | —— |
(略) | (略)年产(略)吨白豆腐、(略)吨炸豆腐、(略)吨黄豆腐、(略)吨腐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 (略)、生物质锅炉、天然气锅炉介绍不清,锅炉排放标准适用错误; | (略)((略)MA(略)F(略)K(略)Y) | 周璟 BH(略) | (略)分 | (略)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略)、废水污染源强依据不足,缺少臭气环境影响分析;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地表水评价等级定义为三A,缺少地表水影响预测与评价;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难以满足废水达标排放要求;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与《广东英德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略)-(略)年)》相符性分析。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 | (略)年产(略)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 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评价及应急措施不足以支撑评价结论。 | (略)((略)MA(略)F(略)MH(略)M) | 刘勇 BH(略) | (略)分 | (略)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略) | 英(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英(略) | (略)、缺少码头性质描述; | (略)((略)MA(略)F(略)MH(略)M) | 刘勇 BH(略) | (略)分 | (略)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略)、缺少后方水处理、仓储等依托设施;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施工方案、施工条件、疏浚工艺等描述;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疏浚污染源分析、评价水域条件与预测;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施工期底泥扰动对水环境影响及水生生态的影响、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分析; | 《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大气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等。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 | 三耀(英德)(略)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三耀(英德)(略) | (略)、现状交代不清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已进行了多次建设,但每次的建设内容、原辅料实际用量、实际设备、污染源分析与原环评缺少差异分析;原辅料缺少化学组成(MSDS说明)及理化性质介绍;缺少物料的源头控制、工艺过程的密封、加盖环节等分析;缺少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略)](略)号)、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的相符性分析。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没有厘清,危废去向不明。现有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是否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清。现有项目是否发生重大变更不清。 | (略)((略)MA(略)F(略)MH(略)M) | 刘勇 BH(略) | (略)分 | (略)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略)、扩建内容不可信 按照报告表,三期扩建投资额(略)万元,但只是增加了几台设备,投资与扩建内容严重不匹配,不可信。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排放标准 报告表有机废气、臭气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缺失。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 | (略)年增产(略)立方米胶合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 (略)、该项目涉嫌未验先投,不符合改扩建要求; | (略)((略)MA(略)F(略)K(略)Y) | 周璟 BH(略) | (略)分 | (略)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略)、现有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能否达标排放,缺少有效论证;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TVOC环境质量标准来源错误;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错误;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缺少VOCs污染源分析、总量建议指标。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
(略) | (略)年产(略)万吨竹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 (略)、项目紧邻滃江的II类水边,地理位置环境敏感,且项目涉及较大量的液态氢氧化钠、双氧水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存与使用,项目建设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对滃江水体水质等构成较大威胁,选址合理性论述不充分; (略)、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与预防措施论证深度严重不足,环评结论不可信。 | (略)((略)MA(略)DRJM(略)) | 廖日明 BH(略) | 由于受理时间在《监管办法》执行时间之前,所以暂不扣分,作出通报批评处分。 | 由于受理时间在《监管办法》执行时间之前,所以暂不扣分,作出通报批评处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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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英环函告〔(略)〕(略)号关于(略)年下半年到(略)年上半年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细化)(略).(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