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略)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需委托他人(共同)参与竞买或未开设淘宝账户等情形的,须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略)
三、接受咨询、报名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联系方式: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于经理-(略)
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宫经理-(略)
中国银行玄武支行-张经理-(略)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谷经理-(略)
邮储银行南京分行-王经理-(略)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王经理-(略)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赵经理-(略)
稠州银行南京分行-刘经理-(略)
重要提示:(略)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说明:(略)
七、标的物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本院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所涉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标的物过户变更登记后(略)日内持垫付票据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税费。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等费用(非住宅类),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名下其它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略)万元以上)支付应缴纳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略)万元。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略)
九、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本院已开通“一案一账号”功能,在公告中已经公示本院主账号及子账号(法院账号的后六位数为子账号),买受人可放心按本院公告中公示的帐号进行余款缴纳。除在开拍前有委托外,余款缴纳人,须与竞买成功人姓名等个人信息一致。
如在缴纳余款过程中因法院账号原因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直接联系玄武法院负责咨询、看样的工作人员。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案件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对实际买受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咨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技术咨询:(略)
淘宝网客服热线:(略)
网址:(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